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潮州市潮安区鸿安达纸品厂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潮州市潮安区鸿安达纸品厂改扩建项目
地点: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厦里美村村前片
建设单位:潮州市潮安区鸿安达纸品厂
建设内容:详情请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0年4月23日至2020年5月22日
联系人:佘经理
联系电话:0768-5212598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潮州市潮安区鸿安达纸品厂改扩建项目
2020年4月23日